《國家懸案2》無解迷案|爭議案件|舊案新解我“維穩”起來港商都抓,湖北紅安人情案中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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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就是中央警衛團退伍何林波店鋪被打砸后憤怒控告“黑社會”行為。這個是判決書,上面也載明了李勝華控制的帝龍公司和區政府一起聯合騙補,但就不算了。真是魔幻。 港商曾元華懷揣億元投資返鄉湖北黃岡,引入沃爾瑪創造千個崗位,卻因舉報小股東反成“階下囚”。一場“挪用資金罪”的鬨劇中,他先被判緩刑,再遭四項罪名指控,歷經884天超長羈押后,法院終於承認三項罪名不成立,僅以“擾亂法庭秩序罪”判刑一年。然而,荒誕仍在繼續:檢察院堅持抗訴,公安持續“補充偵查”,法院審判監督庭更直接要求二審“必須改判有罪”。真凶逍遙法外,證人證言反復橫跳,司法程序淪為地方利益集團的私人工具。這場“法治喜劇”赤裸裸揭露了縣城司法生態:權力勾連下,法律不過是“大家都是紅安人,你配合一點”的臺詞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