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懸案2》無解迷案|爭議案件|舊案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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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荒唐的是,因為搶劫根本定不上,鹿邑縣人民檢察院居然抗訴了。也就讓這個冤案走向了不可挽回的地步。 陳德起案是中國司法體系恥辱的縮影!十三年冤獄,僅憑被害人荒誕的“聲音像、走路姿態像”的指認,便草率定罪。法院無視關鍵不在場證據——案發當晚陳德起在家修車飲酒,反而縱容刑訊逼供打斷其五根肋骨、摧毀性功能!更可恥的是,檢察院竟以“量刑過輕”為由抗訴加刑,將三年刑期惡化為十三年,徹底暴露司法權力的傲慢與冷血。申訴路上,監獄以減刑為誘餌逼迫無辜者沉默,法治尊嚴蕩然無存!雖最終昭雪,但家庭破碎、人生儘毀——這絕非正義的勝利,而是制度性潰爛的血證。必須追問:還有多少“陳德起”在黑暗中呻吟?司法改革不能止於個案糾錯,更需根除刑訊逼供與有罪推定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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