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懸案2》無解迷案|爭議案件|舊案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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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是2009為什麼没有鑒定的情況說明,這是2023年的鑒定書,注意一下簽名的三個人,全部没有鑒定資質哦。 一起發生於2009年的強奸案,因最初精斑檢測為“陰性”而未被立案,兩名犯罪嫌疑人陳苑和蘇福在此后14年間過著正常生活,其中陳苑甚至被安溪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錄用為協警長達六年。然而,2023年案件突然重啟,一份由“泉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出具的“陽性”DNA鑒定報告成為定罪關鍵,二人分别被判處11年和10年有期徒刑。案件疑點重重:該鑒定所及其人員均不在福建省司法廳公布的合法鑒定機構與人員名單中,涉嫌無資質鑒定;辦案民警石曉忠因當年玩忽職守致使案件擱置14年而被判刑;被告方指控存在刑訊逼供、立案決定書公章涉嫌后期補蓋等程序違法問題。2024年6月,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使這起交織著鑒定黑幕、程序違規與司法延誤的復雜案件再添懸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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