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週作人/每天一篇民國往事情書寫法
4minMAY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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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三十日北平報載法院覆審劉景桂逯明案,有逯明的一節供詞極妙,讓我把他抄在后邊: “問,你給她的信內容不明白的地方甚多,以十月二十五日十一月三十日信看來,恐怕你們另有什麼計劃。 答,愛情的事,無經驗的人是不明白的,普通情書常常寫言過其實的肉麻話,不如此寫不能有力量。” 據報上說逯君正在竭力辯明系女人誘惑男人,卻又說出這樣的老實話來,未免稍有不利,但對於讀者總是很有意思,可感謝的一句話。 有經驗的人對於無經驗的有所指教,都是非常有益的,雖然有時難免戳穿西洋鏡,聽了令人有點掃興。戀愛經驗與宗教經驗戰爭經驗一樣地難得,何況又是那樣深刻的,以致鬨成事件,如世俗稱為“桃色慘案”,——順便說一句,這種名稱我最不喜歡,只表示低級趣味與無感情而已,劉荷影案的時候,有“留得殘荷聽雨聲”的小標題,尤其不愉快。 閒話休提,我只說,犯罪就是一種異常的經驗,只要是老實地說話,不要為了利害是非而歪曲了去感傷地申訴或英雄地表演,於我們都有傾聽的價值。日本有古田大次郎要為同志大杉榮復仇,殺人謀財,又謀刺福田大將未成,被捕判處死刑,不上訴而就死,年二十五,所著有《死之懺悔》,為世人所珍重,其一例也。 逯君關於情書的幾...